跳转到正文内容

修理工驾警车撞人逃逸被行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2日10:54  羊城晚报

  “一警车撞人后不顾而去”续闻

  肇事修理工被行政拘留

  五华交警大队称,被送汽修厂修理的警车修好后,修理工试车途中撞到行人

  羊城晚报五华讯 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少雄摄影报道: 五华县警车撞人事件(详见羊城晚报3 月20 日A10 版报道)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围观”。3 月20日, 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古新华对记者表示,“警车肇事确为修理工所为”。

  据了解,肇事司机吴某昌(45 岁)已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 日。

  3 月20 日上午, 记者再次来到五华县人民医院外一科706 房17 床,被撞伤的周某红正躺在床上接受治疗, 记者见到,周某红的右眼角缝了几针。见到记者到来,周某红当即用棉被蒙头。

  记者从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 由于肇事车辆准备前往东莞执行任务,18 日下午,被指定驾驶该车前往东莞的民警魏某在试车过程中发现车辆底盘有异常声音, 遂将该车送往五华县汽车检测站修理, 并叮嘱检测站第二天要前来取车。当晚车修好后,修理工吴某昌开出去试车, 途经沿江路附近时碰撞到行人周某红,然后逃逸。事发后,该县公安交警连夜展开调查,目前,吴某昌已被行政拘留。

  记者从公安问话笔录中了解到,吴某昌是这样供述的: 当天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以后,我认为没碰到人,而且自己开的是警车,左边的倒后镜又弄坏了,心里害怕,于是就开着车在附近转了一圈,心里犹豫了一阵子。19 日凌晨4 时,意识到问题严重,就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针对这一起警车撞人后驾驶员又逃逸的事件, 五华交警大队古新华大队长再三保证:“这完全符合事实。”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撞人 警车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